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04-07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01~2025-04-07
資格條件 國內外⼤學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協辦教保相關⼈員違法事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及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97號4樓。
聯絡E-Mail 10051963@ms.ty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員簡式履歷表、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作經驗佐證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4年4⽉7⽇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幼兒教育科約僱職務代理⼈(A620080)」。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甄審結果確定之翌⽇ 起3個⽉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僱⽤期間: ⾃通知實際報到之⽇ 起⾄114年公務⼈員普通考試⼀般⾏政科錄取⼈員分發報到前1⽇ ⽌,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本職缺係約僱五等職務代理⼈, ⽉薪37,800元(含⾃提勞健保)。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事室劉⼩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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