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徵求 技士~2025-10-07

徵才機關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9-25~2025-10-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獸醫學系畢業,取得相當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畜禽屠宰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具自駕小客車能力,能獨立作業,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畜禽屠宰場作業與屠宰衛生檢查、查核及彙整資料。 (二)違法屠宰行為取締之查核;屠宰場及化製場生物安全查核之監督。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桃園國際機場及周邊)
聯絡E-Mail ty0708@tyaphi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10月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獸醫師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分機150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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