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9-2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9-08~2025-09-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以上畢業。
(二)公寓大廈管理相關經驗,並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加班及假日辦理活動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案件。
(二)其他上級交辦(指派)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407662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僱用期間:自到職日(依本處通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經費不足或代理原因消滅後,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
(二) 僱用薪資: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三) 本項職缺之實際工作項目及工作地址由機關指派。
(四) 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9月22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達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履歷表簡式(3份)及證件資料影本(1份、請蓋私章)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簡式(具照片、日間及手機聯絡電話號碼,含簡要自述以500字為限,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大學(專)以上土木建築、營建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應出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文譯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五)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
(六) 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寄還。
(七)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八)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九)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2289111轉69513、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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