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性質)(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8-27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能力者尤佳。 三、具熱忱、積極學習態度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行政庶務、簡易公文及協助文書相關作業、活動辦理等。 二、民眾話務諮詢事項回應。 三、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酬薪點: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辦理,每月新臺幣31,450元(含自付健保費、勞保費) 。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是否續僱視年終考評而定)。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 114 年8月27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應屆畢業者得檢附歷年成績單(學制之最後1學期除外)、在學證明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經切結報到時補繳畢業證書後,暫准應徵。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科業務助理職務」,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方小姐收,逾期、屐歷內容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本局將個別電話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公告,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本局將另行通知。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 正取3 人,視成績擇優備取 6人以內。 (二) 本案其中1人屬於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 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應屆畢業經獲錄取,至遲應於報到日補繳畢業證書辦理報到起薪,未於期限內補繳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五)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方小姐, 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