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4-19~2023-05-18 |
資格條件 | 1.大專(含)以上學校獸醫科系畢業,具獸醫師證書、執業執照以及基本電腦操作與公文處理能力。 2.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或 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動物收容所貓舍絕育醫療檢驗照護和行政等防檢疫工作。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 |
聯絡E-Mail | vuljoyk@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無訛並蓋私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等)。 2.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公布欄-機關徵才處下載)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獸醫師證書影本。 4.如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檢具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近派令影本、最近銓敍審定函影本。 5.獸醫師執業執照影本(正反面影本)及執業獸醫師2年以上「成績優良服務證明」文件。(優良證明時間需與獸醫師執業區間吻合,計算至公告截止日止,須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 6.獸醫系大專(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身份證正反兩面影本。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技佐職缺」及聯絡電話,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成冊郵寄,112年5月18日(含)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寄達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人事收(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聯絡電話:(037)320049分機105)。符合資格者擇優錄取,如認有需要機關得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如未附回郵信封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錄取者電話通知,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者放棄切結後,由備取者遞補);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