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徵求 科長(預估缺)~2023-08-28

徵才機關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科長(預估缺)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3-07-28~2023-08-2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建築工程職系科長之法定任用資格,及建築法第34條特別遴用資格。
(三)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建築法規之擬訂、各種工程與建築物之設計、建造、雜項、變更設計等各項執照核辦、建造執照預審、畸零地使用協調、建築爭議案件處理等建築工程事項。
二、初核科內文稿等事項。
三、出席參加各種會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
聯絡E-Mail ylhg05233@mail.yunli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服務網ECPA下載最新履歷資料)、自傳、最高學歷證件(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考試及格證書、銓敘審定函、曾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或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相關證明文件(無進修者免附)、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業證照等證件影本(以上資料採A4紙張格式,依序排列裝訂,其中履歷表請雙面列印),由本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之職系、職稱、通訊地址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於112年8月2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至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人事處企劃人力科歐小姐,聯絡電話:05-5523079)。
(三)本職缺原則採書面審查,用人單位視需要實施訪談,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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