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8-03

徵才機關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未扣除勞健保約新臺幣39,404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8~2023-08-0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或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2.具Office文書處理能力。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4.具原住民族身分。
工作項目 1.辦理建設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新北市烏來區忠治里新烏路五段111號)
聯絡E-Mail al2336@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12年08月03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掛號郵寄:新北市烏來區忠治里新烏路五段111號新北市烏來區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6616442轉118賴小姐。2.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下載,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件。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5)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
2.甄試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1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3.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本職缺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無條件解僱。(預計約113年3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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