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徵求 書記~2023-07-25

徵才機關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3-07-17~2023-07-25
資格條件 一、具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以上,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如在現任職機關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工作項目 1.休閒農業、農產品展售推廣。
2.農保、農機、資材、休耕轉作補貼。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聯絡E-Mail ntws12@ems.pito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 (7) 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 (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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