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聘用 |
| 職稱 | 約聘心理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0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27~2025-12-08 |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條件 1、約聘諮商⼼理師(4名): (1)領有諮商⼼理師證書,尚無⼯作經驗者。 (2)領有諮商⼼理師證書並具諮商⼼理師執業⼯作經驗滿2年以上(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作經驗)。 (3)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作經驗)者尤佳。 2、約聘臨床⼼理師(6名): (1)領有臨床⼼理師證書,尚無⼯作經驗者。 (2)領有臨床⼼理師證書並具臨床⼼理師執業⼯作經驗滿2年以上(得採認實習經驗, 並折抵1年⼯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作經驗)。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交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
| 工作項目 | ⼀、諮商⼼理師: 1、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臨床⼼理師: 1、參與⼼理衛⽣⼯作之規劃及執⾏及評估。 2、連結及整合社區⼼理衛⽣、⼼理諮商資源。 3、提供社區⺠眾⼼理衛⽣諮詢、個別及團體⼼理諮商,並依⺠眾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4、辦理⼼理衛⽣教育講座。 5、管理⼼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6、提供個案⼼理評估、⼼理諮商、⼼理治療及社區⾯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7、中⼼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
| 聯絡E-Mail | k46062a8@ems.miaol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薪資: 1、領有諮商⼼理師、臨床⼼理師證書,尚無⼯作經驗者,約聘6等4階328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7,363元)+700元風險加給。 2、領有諮商⼼理師、臨床⼼理師證書且具⼯作經驗滿2年以上(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作經驗)約聘6等5階344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9,673元)+700元風險加給。 ⼆、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寄送⽅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列(影)印,並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理衛⽣中⼼約聘⼼理師。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李先⽣收,並於報名截⽌⽇114年12⽉8⽇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第⼆階段⾯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五、聯絡⼈:執⾏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李先⽣: (037)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