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技佐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8-05~2025-08-19 |
| 資格條件 | (一)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 (三)具辦理國有財產業務經驗者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國有財產管理勘查相關業務、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 |
| 聯絡E-Mail | ap0344@fnp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於114年8月19日下班前送達以下資料: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內容需完整)、學歷及經歷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如役畢請附退伍令影本,郵寄330231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例如:應徵約僱人員)。 (二)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每月薪資報酬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台幣34,775元整。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如本次甄試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03)3379156轉分機101劉股長。 (五)甄試日期地點:視報名情形另訂面試舉行日期及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