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22~2025-07-25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資格,並具有本應徵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
工作項目 | 1.大型觀光活動(台灣燈會)之規劃、推動及宣傳。 2.遊憩解說設施之規劃、設計及製作事項。 3.遊憩活動規劃、宣傳推廣及執行事項。 4.遊憩活動之配合及支援事項。 5.遊憩及解說推廣資料之編印事項。 6.旅遊服務、解說義工之培訓及管理事項。 7.政府出版品管理事項。 8.電腦資訊業務之推動與管理事項。 9.其他有關遊憩服務及解說事項。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602037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本處) |
聯絡E-Mail | wei-ali@ta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一)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現職派令影本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三)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四) 外語能力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二、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05-2593900分機105吳小姐)。 三、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