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3~2023-07-10 |
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環境工程、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道路暨附屬設施維護管理。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6,316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3年1月30日 (本缺係代理技士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惟僱用期滿、技士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僱。) |
工作地址 |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工務課)。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附:1.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A4影印),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人事室潘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約僱5等技士職代及應徵者白天聯絡電話】。二、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資料不齊全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四、本次徵才得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