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新臺幣30,602元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8~2025-07-20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學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軟體。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地登記業務。 (二)辦理性別平等業務。 (三) 辦理綜合業務彙整資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本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地籍科職務代理人」。(4034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7樓,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4-22218558分機63741)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附註: (一)應徵人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