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徵求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2025-05-19

徵才機關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12~2025-05-19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含法律輔系)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曾修習法律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民事訴訟法及行政法,有證明文件者。
工作項目 交通法制、訴願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仁愛路1段50號(法制處)
聯絡E-Mail tww33@mo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19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二、本職務係代理本部職員請假期間所遺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0月24日止,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解聘。聯絡人及電話:曾小姐23492521。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5個月內。
四、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至376薪點(折合金額38,948元至52,3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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