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徵求 科員~2025-05-2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5-13~2025-05-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以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3.深諳文書處理及相關資訊電腦作業。
4.具採購證照及汽、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工作項目 1.公務機關財務管理、財務計畫評核、歲入預決算編審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聯絡E-Mail 1005664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5月20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汽、機車駕照。
2.資格符合人員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聯絡人:本局人事室何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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