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1~2025-03-2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下列相關知識技能者優先考量: (一) 廣播發射。 (二) 成音設備(播、錄音室設備)維護。 (三) 站臺電力設備維修。 (四) 資訊設備維修。 三、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 四、具採購、電腦公文書製作及處理能力。 五、男需役畢。 |
工作項目 | 一、高雄分臺與所屬發射站臺廣播發射、成音、傳輸、資訊相關設備操作及維護。 二、公文處理、服務臺值班及一般行政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臺高雄分臺(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 |
聯絡E-Mail | hch57315@pbs.n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4年3月20日前上傳完畢。 二、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五、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2人事室邱科員、工作單位分機07-3590000轉6600信分臺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