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徵求 約用人員(專任輔導員)~2025-07-11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專任輔導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07-01~2025-07-11
資格條件 1. 符合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教育學、社會(含社工、社福)學、心理學、諮商輔導、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 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3. 曾於政府單位或正式立案相關社會福利或教育機構(單位)從事青少年領域工作者尤佳。
4. 前述條件1、2都需具備。
工作項目 1. 國中畢業(修業完成)後,年滿15歲至18歲、未曾升學,目前未就業,生涯未定向有轉銜扶助需求之青少年,每月定期追蹤或訪視輔導青少年狀況,提供職涯規劃或諮商會談服務、小團體輔導。
2. 辦理宣導、方案等。
3. 協助媒合職業訓練資源及轉介服務。
4. 其他本府指派與高中以下學生未就學未就業相關之工作。
5. 其他由本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
6.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新竹市民族路33號-教師研習中心四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一律採紙本報名,報名至114年7月11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為「新竹市民族路33號-教師研習中心四樓」、收件人「新竹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輔導員」)。
2. 需檢附報名表、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社工師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一式三份,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3. 報名表與切結書請上新竹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徵才公告下載。
4. 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自114年12月31日止(約用人員於計畫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 待遇:
(1) 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倘具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教育學、社會(含社工、社福)學、心理學、諮商輔導、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碩士學位之輔導員,以月薪新台幣48,544元起用。
(2) 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倘具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教育學、社會(含社工、社福)學、心理學、諮商輔導、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學士學位之輔導員,以月薪新台幣46,176元起用。
6. 遴選方式:先進行書面審核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預計為114年7月15,詳細報到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得不足額錄取。
7. 面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與社工師證書「正本」供查驗。
8.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9. 聯絡電話:(03)5286661余婉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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