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立萬興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30~2025-07-03 |
資格條件 | (一)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 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四) 熟悉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及作業,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 具校務行政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一) 公文之收發、歸檔、檔案點收、立案編目、案件著錄。 (二) 每月申報公文電子交換暨線上簽核統計表 (三) 依收支傳票辦理各項款項收支。 (四) 扣繳所得稅及公保、勞保、健保、退撫等繳費事宜。 (五) 學生註冊收費、退費事宜、零用金管理及支付、二代健保扣繳申報。 (六)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立萬興國民中學(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六段626號) |
聯絡E-Mail | phaj45646@hot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一)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無者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4.截止日期:同報名期限。 5.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4)8682978轉151邱主任;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總務處聯絡人(04)8682978轉131黃主任。 6.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