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0~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以下資格擇一即可,但需附相關證明 (一)大學院校護理系畢業,擁有護理師證照並具地區醫院以上臨床護理照護經驗二年以上。 (二)護理專科畢業,擁有護理師證照並具地區醫院以上臨床護理照護經驗滿三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
工作項目 | 1.負責病房護理業務。 2.處理單位內臨床服務業務。 3.輔助單位內護理教學業務及護理研究。 4.輔助單位內護理行政及品管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一、依輔導會103年9月3日輔人字第1030063156號函規定,錄取人員應在本院服務滿2年以上為原則,以避免短期任職,影響業務推展。 二、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者,優先錄用。 三、具備感控、居家護理、洗腎室、精神科及急重症等專業護理證照或經驗尤佳。 四、甄試方式: (一)考試時間:114年05月09日或依報名情形另訂日期並以手機或E-mail通知。 (二)科目:筆試佔(70%)+面試(30%)。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2號 |
聯絡E-Mail | styleman@vhy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人員,檢具相關資料及相關佐證資料【公務人員簡歷、師三級外補報名同意書、甄選報名表、畢業證書、護理師及格證書及護理師證書、工作服務證明、如最近三年獎懲、考績資料、訓練進修時數等】於公告截止日114年4月30日17:30時前送達人事室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甄試(含筆試及面試),含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於錄取。資格條件者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甄選錄取者個別通知,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ㄧ經查證屬實,取消其徵選資格及解聘。 2.報名相關資料送達請以Microsoft Word 文件檔案傳送與書面資料限時掛號郵寄,雙軌同時並行,以維護辦理之效益。 3.報名地址及聯絡方式: 人事室電話:03-8764539分機203 電子郵件:styleman@vhy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