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3-04-14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 6職等至薦任第 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10~2023-04-14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
2、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役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E-Mail 1000731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現職人員請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投遞履歷。
2、請將相關證明附件上傳至系統(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 (3) 現職之銓審函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人員 1名,另得擇優增列候補 1 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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