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0~2025-03-27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4.具公共衛生經驗者且錄取後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主辦為民服務、研考相關業務。 2、檔案管理。 3、協助政風廉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 |
聯絡E-Mail | au0527@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甄試方式:面試,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3.面試時間暫定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3點舉行面試、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待遇:酬金薪點折合率每點為新臺幣135元,280薪點,月薪約37,800元。 7.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