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8~2023-06-15 |
資格條件 | 1.學歷為高中職(含)以上畢業,男性須役畢。 2.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與紀錄,個性細心、思慮周全、態度敬業、任事積極,願高度配合機關業務運作從事者。 3.須具合格有效之職業駕駛執照,並具備所需工作項目相關經歷2年以上,曾在本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有實務經驗者尤佳。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工作項目 | 1.擔任本機關首長車駕駛工作。 2.協助派車管理與相關表單處理作業。 3.配合公務車輛管理等有關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秘書室(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一)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並郵寄至: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秘書室事務科黃先生收。 (二)請檢具臨時人員簡歷表(電子檔可自機關官網/最新資訊/徵才資訊下載,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及下列文件影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3.工作技能證明文件;4.相關經歷證明文件或其他佐證資訊(無則免)。 (三)期限:民國112年6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聯絡電話:02-23431495黃先生。 二、工作期間自錄用並簽約後開始,前3個月屬試用期,倘工作表現良好得延續其勞動契約。(月薪新台幣 31,200元) 三、本機關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