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支援交通部)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9~2023-06-1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支援並辦理交通部交通動員委員會以下業務: (一)交通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與演習。 (二)交通動員準備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註: 1.本缺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支薪,專業加給採表七。 2.交通部暨所屬機關組改後,本缺人員及員額將移撥並調派至交通部(專業加給採表一)。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交通動員委員會(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
聯絡E-Mail | maureenlin@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徵才使用電子履歷調閱功能,意者請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並請上傳以下證件: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影本。 3.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相關經驗、證照、英文檢定證書等證明文件。 6.現為交通資位制人員請另附服務證明書(含工作內容、比例、服務成績優良)。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資料不齊者或履歷表格式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視甄選成績得擇優候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2)86875173林小姐。 (三)本項甄審將視疫情狀況決定是否採視訊面試(Goolge Meet),請應徵人員事前準備相關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