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12~2025-03-2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調任委任第3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4、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及電腦(Excel、Word等)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1.路燈維修、號誌.標示.標線.反射鏡等交通設施維護。 2.各項本所及補助發包工程業務。 3.道路維護相關工程。 4.交通管理及縣府道安會報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雙溪村雙園路二段325號 |
聯絡E-Mail | ytyu@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5日下午5時止。 2、本職缺以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 (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5、聯絡人:余小姐,電話:03-5200090#830 6、備註:本職缺為清潔隊助理員工作指派至工務課辦理相關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