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徵求 業務督導員~2025-03-18

徵才機關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督導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3-07~2025-03-18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工作項目 1.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服務品質與績效管理。
2.盤整及規劃與轄區衛生醫療機構、法務部地檢署暨矯正機關、本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及民間團體等單位之個案轉介及服務計畫。
3.規劃辦理成長團體、網絡合作會議、個案研討及專業知能教育訓練。
4.辦理特定對象就業服務相關計畫。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
聯絡E-Mail jinglun0716@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電子檔,自傳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勞保投保明細或工作證明)
(四)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請使用A4信封依序裝袋後,於114年3月18日前以郵遞或專人親送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諮詢給付課約用人員」字樣及「承辦人分機36205」,於報名截止期限前(114年3月18日下午5時截止)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何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6205)。
三、其他
(一)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辦理初試及面試(初試為電腦打字測驗為一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初試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複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錄取結果:本案正取1名、候補名額2名,面試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錄取後將電話通知並刊登結果公告於本處網站(https://www.eso.taichung.gov.tw/)/最新消息,倘屢經電話通知未果,視同放棄。
(三)本次招募倘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到後離職,擬由備取人員遞補,遞補期限自錄取公告次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另為增進行政效率,未來本課如有其他計畫人力出缺時,得於本案遞補期限內不經公告優先進用本案備取人員。
(四)月薪37935元
(五)僱用期限:不定期契約 一年一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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