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萬丹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27~2025-06-02 |
資格條件 | 1、具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畢業。 2、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5、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啫好,熟悉電腦處理等技能,並具戶政相關業務者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1、戶籍登記及戶政業務等相關工作﹙錄取後依需要指派﹚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913202屏東縣萬丹鄉和平西路159號﹙屏東縣萬丹戶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a151413@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恕不受理紙本應徵。 二、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 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或未寄發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一)現職派令。 (二)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國民身分證影本。 (七)退伍令影本。 (八)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另具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四、如證明文件檔超過系統要求,請將證明文件e-mail至a151413@oa2.pth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屏東縣萬丹戶政事務所辦事員職缺」。 五、經審查資格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備註: ﹙一﹚經甄審合格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報屏東縣政府核准後始生效,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 ﹙三﹚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所聯繫報名人員。 ﹙四﹚聯絡資訊: 1、聯絡人:人事嚴小姐。 2、地 址:913202屏東縣萬丹鄉和平西路159號 3、電 話:08-7772850轉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