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社工員(A65008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8~2025-06-04 |
資格條件 | (一)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對家暴及性侵害服務工作有熱忱、耐心、重團隊合作精神、善與人溝通協調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志願服務計畫管考與人力(含中心本部、三玉志工)督導、管理及志工費用申領等。 (二)中心教育訓練計畫管考。 (三)辦理組務會議及原住民聯繫會議管考。 (四)創意提案、各類人力獎項推薦、主管共識營及金筆獎5.本組行政庶務(登記桌、所轄空間管理(含節能小組)、消防/防災業務窗口、財產管理、文具管理事宜)。 (五)精神衛教諮詢服務及法律諮詢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本中心交通便利,位於板南線「西門捷運站」或松山新店線「小南門捷運站」出口步行約8分鐘。) |
聯絡E-Mail | bm891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4年6月4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 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投件如有疑義,請電洽人事管理員甘小姐(電話:02-23615295轉6202);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鄧組長(電話:02-23615295轉6800)。 (三)本次甄選,本中心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為114年高考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高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4年12月上旬,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 (四)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面試結果公告於中心網頁/公告資訊/徵才,不另函通知●工作薪資:薪點為312點,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臺幣139.1元,每月約43,399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依人事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