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幹事(限身心障礙人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03~2021-12-10 |
資格條件 | 1. 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須於有效期內)。 2.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 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獨立作業及團隊合作能力,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實施工作調整及職務輪調。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6.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7. 熟諳電腦網路運用、Word、Excel操作等文書資料處理能力。 8. 具備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或以上結訓證書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 主辦各項級距之財物採購作業(含綠色採購、優先採購)。 2. 主辦綠色採購、優先採購之彙整、提報及相關作業。 3. 主辦財產管理相關作業(含土地徵收、產權移轉)。 4. 主辦全校飲水、用水、用電及電話相關設備維管、數據分析及核銷相關作業。 5. 主辦停車管理相關作業。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0663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4號 |
聯絡E-Mail | ntueees160@mail.ntueees.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通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110年12月10日前寄達本校,逾期不予受理,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影本,並於信封上加註「應徵幹事」,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10663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4號)。 2.連絡人:總務處主任或人事室主任,電話02-27356186轉140或160。 3.繳交證件: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或簽名(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1)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需撰寫簡要自傳(內容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3.個人工作理念及期許4.溝通之道)。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現職派令、銓敍部最近一次審定函、曾任相關職系之審定函影本。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無者免附)。 (8)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9)其他證明資料影本(如採購證書、英檢合格證明或其他相關工作資歷證明) (無者免附)。 (10)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以上所需報名表、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等表件請逕至本校網站(http://www.ntueees.tp.edu.tw)最新消息欄下載。請將上列所需檢附之證明文件逐一核對無遺漏後再行寄出。未列於參加甄選人員名單或未獲錄取人員,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 4.甄選日期: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本校面試甄選,請應徵人員隨時上網參閱本校最新消息。 5.甄選方式:口試。 6.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ntueees.tp.edu.tw)。 (2)正取人員報到:另行通知,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3)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依會議決議從缺之。 7.經甄選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所繳證件或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法律責任應由應試者負責。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