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護士~2021-11-17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士(生)級
職稱 護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1-09~2021-11-17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院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經歷:護理工作年資2 年(含)以上者(請檢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均可)。
3.專業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照。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負責安養(護) 榮民醫療照護工作。
2. 督導照服員執行工作。
3. 配合推動政策及評鑑標準項目執行。
4. 傳染病防治、預防保健計畫執行工作。
5. 能使用評估工具完成住民所有評估工作並撰寫護理個別照護計畫,並
確實執行。
6. 值班及護送榮民急診就醫。
7. 臨時交辦事項。
8. 需配合本家輪值二班、平日及假日值班。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 號
聯絡E-Mail vhtpe1151@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或護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並檢附現職在職證明、相關經歷證明、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專業(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0 年11 月17 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臺北榮譽國民之家護士職缺)。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符合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專業科目」1 科50 分鐘)及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通信報名地址: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 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2)26731201-轉902;聯絡人:人事室鍾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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