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體育處 徵求 約僱人員(競技運動組辦事員職務代理人)~2020-02-12

徵才機關 臺南市體育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27,434元)
職稱 約僱人員(競技運動組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0-02-07~2020-02-1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具承辦體育活動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公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服務熱忱、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及溝通協調能力。
3.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須配合夜間及例假日活動加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社會團體經費補助與核銷及輔導等業務。
2.全國運代表隊籌組業務。
3.本市優勢體育發展計畫及體育發展基金會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至109年10月中上旬)。如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聯絡E-Mail iriswkla@tn.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必備資料:
1.檢具證件:﹙一﹚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區下載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附自傳)﹙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四﹚汽、機車駕駛執照(五)其他證明文件。
2.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本職缺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應徵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逾期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及函復。
4.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網站。
5.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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