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04~2020-02-10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 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及補充兵)。 三、待遇:依「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因業務需要經核准僱用有案之臨時人員薪資給付標準,大專以上畢業者(24,750元)。 四、熟諳電腦操作,有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戶籍登記及核發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 |
聯絡E-Mail | dayuan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如僱用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A4大小格式】(註明白天連絡電話和行動電話)請於109年2月10日下午5時前親送、委託或郵寄寄達本所。(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並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另通知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錄取;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還。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 四、本案聯絡人:人事蔡先生,電話:(03)3862474轉分機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