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技藝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17~2021-08-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調任該職務職等及技藝職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工作積極認真及品德操守良好,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 |
工作項目 | (一)藏品保存方式、包裝材料、保護體、櫃架之研發與製作。 (二)藏品年度保險相關事宜。 (三)藏品維修復與裝裱計畫擬定、執行與相關資料建檔、管理。 (四)藏品現況及出入庫狀況檢視、紀錄。 (五)維護保存材料採購與管理。 (六)藏品出借之借展單位環境條件檢測分析及包裝運輸與展示方式建議。 (七)協助S典藏庫房管理。 (八)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403535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
聯絡E-Mail | personnel03@art.ntmo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0年8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需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資料掃瞄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不予受理。 2.另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ntmofa.gov.tw/)「加入我們-徵才」專區下載甄選報名表,填妥後word電子檔回傳至personnel03@art.ntmofa.gov.tw (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並請於信件寄送時勾選”要求送達回條”確認),信件主旨統一為:國美館典藏管理組技士報名表。 3.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視成績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方式: (1)徵才相關事宜:人事室陳主任或姚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1、 146。 (2)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典藏管理組薛組長,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