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徵求 辦事員~2021-09-03

徵才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8-31~2021-09-03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碩士以上學位。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或普通考試以上及格(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三、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2年以上,且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至少2年。
四、具關務人員關務員官稱任用或轉任資格。
※普通考試及格,初任關務人員者,依據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15條規定,以關務員3階(委任第3職等)本俸1級起敘,並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7條規定提敘俸級。
※另關務人員官階之晉陞,須以關務人員任本官階辦理之年終考績,始得取得同官稱高一官階之任用資格。例如:某甲經普通考試及格,初任委任關務人員後,需再以關務員3階辦理之年終考績,達2年列甲等或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始得陞任關務員2階(委任第4職等)。
工作項目 辦理關務人事業務。
工作地址 關務署: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聯絡E-Mail 008758@custom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0年9月3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4職等合格實授函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有疑問請電(02)2550-5500分機1168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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