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8-2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8-18~2021-08-24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1.辦理市政行銷及重大專案行銷業務30%。2.市政刊物及宣傳資料之編印及發行等事項40%。3.配合本府各局處活動協助宣傳業務20%。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為止(約111年3月31日)。
(三)待遇:月薪五等280薪點(每薪點折合率124.7元,新台幣34,916元/每月)。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聯絡E-Mail 1001412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新聞處人事室收,並請於110年8月 24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
(二) 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經歷證明文件需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等具有機關/公司證明之文件)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綜合行銷科約僱職代」),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
(四) 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五)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206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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