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課員(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13~2021-08-20 |
資格條件 | (一)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綜合業務與研考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系統操作(WORD、EXCEL等)、公文文書製作作業,認真負責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每日公文時效檢視、每月公文e化績效填報及上級公文考核改善情形綜整。 (二) 單一陳情系統案件管制、處務信箱分辦。 (三) 活動行銷申請及活動宣傳調查。 (四) 其他研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
聯絡E-Mail | mj-AHUA@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請於110年8月20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綜合企劃課傅課長(電話:02-23514078轉分機1710)。 (四)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110年9月9日起至110年10月8日止。 (五)簡章詳見本處官網: https://www.tcyd.gov.taipei/Default.aspx機關徵人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