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徵求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會計室主任~2021-04-12

徵才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會計室主任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01~2021-04-12
資格條件 1.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性質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預算、決算、審核等相關主計業務,且熟悉政府採購、主計相關法規及電腦操作作業。
工作項目 綜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會計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8樓
聯絡E-Mail synthia@dgba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登打簡要自述,依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1.「個人資料校對網站」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專業訓練認證表:經本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3.資績評分表:請至eBAS網站/主計人事/人事業務使用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檔案,登錄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通過英語及國內現行有公信力認證之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能力測驗並領有合格證書者,請填於語言能力欄,並附證書檔案;通過升官等考試或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者,請填於考試欄內;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以未曾採計陞任評分者為限),請填列於職務歷練欄內,並附證明檔案;另在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最近5年內,曾參加養成訓練班或幹部培育班者,請於訓練進修欄內註明。各項分數請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自行計算。
4.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本總處人事處沈小姐,聯絡電話:02-2380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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