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1-04-06

徵才機關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四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26~2021-04-06
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含)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須熟悉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簡報)。
3、具公務機關預財工作經驗者尤佳
4、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1.辦理行政公文
2.預財業務
3.會議綜辦
4.行政庶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政風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通信報名。
2、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資料應詳填、檢附6個月近照、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依序裝訂),並於內頁註明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於110年4 月6 日前逕寄「臺北市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0年12月底)。
7、薪點:250薪點(相當於新台幣31,175元)。
8、聯絡人:黃怡萱,電話:(02)8509-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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