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預估缺)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1-06-18~2021-06-21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63146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 |
聯絡E-Mail | a023@msmail.tap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以下資料(資料影本請親自簽名): 1.現職派令 2.最近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相關資料(採購證書或英檢證書等) 其他: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 (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二)聯絡電話:05-5912116分機222人事室張小姐。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