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最高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 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三等書記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09~2020-07-13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應考等情事。 (三)甄選對象不以現職人員為限(現職或非現職人員,以報名時為準),擇優測試。 |
工作項目 | 書記官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長沙街一段六號最高法院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09年7月13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或本院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本院地址:臺北市長沙街1段6號(信封請註明應徵三等書記官)。 二、甄選方式: (一)電腦中文聽打輸入測驗(可自備耳機):未達每分鐘70字者,不得參加口試,本院提供注音(含新注音)、倉頡(含新倉頡)、無蝦米、大易、追音、簡易(速成)、行列等輸入法,使用其他輸入法者,請於甄選當日攜帶正版軟體。 (二)口試:成績應達80分以上,始得錄取。 三、報名應繳證件(文件請使用A4紙張影印,並以迴紋針夾齊;應繳資料證件如有缺漏,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一份(請自行下載列印並填妥簽章)。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含考試及格類科、最近5年考績、獎懲、個人簡要自述、工作經歷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四)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女性免附)。 (七)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四、甄選日期及地點:符合甄選資格者,預定109年7月17日前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應試人員名單、甄選日期、時間及地點,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面試時,請攜帶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駕照或健保卡供查驗。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 (一)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二)本院網址:http://tps.judicial.gov.tw/ 六、如有甄選報名之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141160轉6568劉小姐。 七、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