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徵求 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2020-07-07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7-01~2020-07-07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3.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工作項目 1.核心業務:求職求才登記、開發職缺、就業媒合、職業介紹、就業服務諮詢。
2.非核心業務:視服務對象特性之實際就業服務需要,推動其他相關就業服務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文件:
(一)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首頁下載),於報名表首頁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請貼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教育部承認、國外畢業證書需先經過駐外辦事處查驗)。
(三)服務證明書或其他可證明工作年資之證明文件。(以所附證明文件審認年資,未附者不予計入,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異動明細表不予計入)
(四)相關工作經驗年資須累計1年以上。
(五)姓名如有更改,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件影本。
(六)所附報名表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二、應徵時間:109年7月1日(星期三)起至109年7月7日(星期二)止,報名文件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就業促進課葉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
三、薪資待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薪資進階一覽表》,以業務輔導員初次僱用人員敘薪:32,546元。
四、衡其工作經驗曾擔任相關工作之性質及內容,應可勝任就業服務業務者。
五、職務代理期間:自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止(1年),若代理原因消失(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應即無條件解僱。
六、考試甄選:
(一)甄選時間: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
(二)考試項目:需口試、電腦基本操作測驗。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七、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自徵才結果公告日(含)起依序候補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就業促進課葉小姐(來電時請確實指名課室),電話:03-3322101#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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