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徵求 約用人員~2020-07-0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約折合新台幣34916元)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07-03~2020-07-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再利用經營管理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8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再利用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臺中市40247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聯絡E-Mail cde11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具有從事文化資產相關業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面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字樣及聯絡電話號碼,於7月9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江先生辦理報名。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證明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僱用時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
(五)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05江先生。
(公告有效時間:109年7月3日起至109年7月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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