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約折合新台幣34916元)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03~2020-07-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再利用經營管理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8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再利用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處(臺中市40247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
聯絡E-Mail | cde11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具有從事文化資產相關業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面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字樣及聯絡電話號碼,於7月9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江先生辦理報名。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證明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僱用時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 (五)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05江先生。 (公告有效時間:109年7月3日起至109年7月9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