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民族實驗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08~2020-01-14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教育行政職系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二、無特考特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於任用前有本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需具備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等資訊能力。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校教務處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1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於109年1月14日(星期二)前檢具應繳驗表件(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寄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幹事」字樣,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本校地址:10673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13號。 電 話:27322935分機251 人事室彭主任;分機211教務處王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