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27~2022-01-06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男須役畢或免役)。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等相關系所畢業。 3、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具備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及薦任第六職等以上第七職等以下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4、曾經有展覽策劃與文案撰寫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備外語能力者尤佳。 6、具備文物典藏管理經驗者尤佳。 6、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團隊合作意識,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能配合假日加班或輪職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總統副總統文物展、檔案展與歷史展覽業務。 2、辦理推廣活動業務。 3、辦理相關行政及文書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長沙街1段2號;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2段406號 |
聯絡E-Mail | L8385@drn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及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如有工作項目疑義請電洽:(02)2316-1023張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