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徵求 科員~2017-12-25

徵才機關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17-12-14~2017-12-25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2.大專以上畢業。3.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4.未受懲戒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5.無限制轉調情形。
工作項目 觀光產業輔導推廣與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含二百字之自傳)、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派令及銓審函、最近五年考績、獎懲資料)及專業證照(訓練)、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以上請均以A4規格影本並依序裝訂。於徵才期間內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電話:05-3628123分機218。
二、甄選方式:1.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2.經本局審查資歷,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3.本案並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侯補名額,侯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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