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徵求 執行員~2019-01-27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
職稱 執行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候補1至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9-01-21~2019-01-27
資格條件 請詳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108年執行員公開甄選簡章」(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www.scy.moj.gov.tw /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工作項目 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案件之調查及依法屬其職權範
圍之執行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民權路220號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自108年1月21日起至108年1月27日止,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本分署人事室,郵遞區號:30044,地址:新竹市民權路220號8樓,聯絡電話:(03)5336473】或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以報名表件送達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視同未報名,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報名表(請註明上、下班聯絡電話)及簡章請至本分署網站( http://www.scy.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三)應繳下列文件:
(請以A4格式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各項資料請勿摺疊,平放裝入信封寄送)
1.報名表。2.現職派令影本。3.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法院公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中文譯本正本及教育部認定有案之證明)。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6.民國103年至107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民國103年1月26日至108年1月27日獎懲令影本,以上資料如任職未滿5年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8.兵役證件影本。9.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請自機關人事資訊管理系統WebHR或Ecpa人事服務網列印,並黏貼彩色照片)。
10.如係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上述資料均僅供本次辦理公開甄選使用,俾憑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等有關規定辦理,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四)全部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通過審查均不退還,報名人員所繳驗之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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