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管理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26~2019-07-02 |
資格條件 | 甄選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 (四)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為體格檢查不合格(體格檢查須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辦理,經錄取報到時始繳驗): 1、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4、重度肢障。 5、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6、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或X光檢查患有活動性結核病者者(此項 可擇一檢查)。 7、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
工作項目 | 擔任男性收容人之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報酬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 現行薪點折合率為124.7元: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支220薪點(月薪27,434元)。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 經驗者支250薪點(月薪31,175元)。。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 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支280薪點(月薪34,916元)。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高雄第二監獄)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表件於報名期限內自行於本監網站(網址:http://www.ksd.moj.gov.tw/mp057.html)下載使用或向本監人事室索取(地址: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電話:07-6152785或總機07-6152646轉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