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7~2019-12-24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曾任採購履約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分署採購相關業務。 (二)辦理本分屬採購人員訓練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 |
聯絡E-Mail | ejobmail@wd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K:職缺應徵系統)依系統說明完成職缺應徵作業,未於線上應徵本職缺者,恕不受理報名。並請依序檢齊紙本應徵資料於108年12月24日前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人事室收(40767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100號),信封請註明欲應徵之職系、職稱、姓名、白天聯繫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二)應檢具書面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非簡歷表,請填寫完整資料並附照片,包括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2)現職派令影印本(3)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印本(或可調任本職系職缺之審定函或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印本(5)考試及格證書影印本(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7)其他佐證證件影印本,如英檢、採購證照等。(8)本分署「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請至「本分署網頁/最新消息」(https://tcnr.wda.gov.tw/)下載空白表單並於頁末親自簽名。(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得視需要辦理筆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貼妥郵資之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並請自行填妥,本分署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上開第(二)項文件;如不取回應徵資料者,本項免附。(四)聯絡電話:04-23592181分機1808沈小姐,傳真電話: 04-23590881。(五)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名額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