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12~2019-11-2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及格,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本職缺採外補方式辦理,凡本機關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殯葬管理所、動物保護防疫所、體育場、家庭教育中心及公有零售市場)請勿參加投件。 |
工作項目 | 1.辦理身心障礙者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府社會處(基隆市義一路1號) |
聯絡E-Mail | chenying@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填表人部份請簽名並加蓋私章),並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108年11月26日前E-mail至 chenying@mail.klcg.gov.tw,註明「應徵社會行政職系科員職務」,並請電話確認:02-24201122分機1305李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2.或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前述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加蓋私章後之掃描檔)。 3.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