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徵求 專員(職務編號A600020)~2019-05-21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職務編號A600020)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5-13~2019-05-21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經銓審薦任第8職等以上,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處務綜合相關業務及榮民(眷)服務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一般服務/人事服務/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公告期限內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職稱及職務編號)。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5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0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4-25271288轉320;聯絡人:人事管理員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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