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水土保持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05-03~2019-05-15 |
資格條件 | 1.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符合土木、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者。3.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水土保持工程等業務。2.產業文化活動。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5月15日前,備齊(1)新版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請電腦打字並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及獎懲、訓練進修等資料,末頁簡要自傳請簽名(2)現職派令(3)最近一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證書(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影本(8)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證件影本請均以A4規格,由上而下依序裝訂),郵寄或親送宜蘭縣三星鄉集慶村集義路168號(宜蘭縣三星鄉公所人事室吳秀榮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業課技士」及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或簽收日期為憑,逾時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 |